省市海洋產業龍頭企業
一、項目概況
省級海洋產業龍頭企業,是指工商注冊、納稅關系在福建省轄區內,以海洋新興產業、現代海洋服務業和現代海洋漁業為主業,發展前景良好、經營業績較佳、業界知名度較高、示范作用明顯,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占有率進入省內同行業前列的企業(集團)。
二、項目申報主要條件
1、在福建省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請企業應擁有完善的組織架構、現代化的經營模式和經營手段,且主營業務屬于下列產業:
海洋新興產業: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和高端船舶制造、郵輪游艇、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現代海洋服務業: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文化創意、海洋信息服務等;
現代海洋漁業:海產品深加工和冷鏈物流、遠洋捕撈等。
3、企業規模。企業固定資產總值在2000萬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年上繳稅收 (含減免稅)在100萬元以上。
4、負債與信用。企業資產負債率低于70%;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 (含A級);遵紀守法,不偷稅、漏稅、欠稅,不拖欠工資或拖欠社會保險金。
5、產品競爭力。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處于省內領先水平,企業有注冊商標和品牌。主營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并獲得相關質量管理標準體系認證,近2年內沒有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6、獲得省級以上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或列入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目錄的,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考慮。
三、輔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