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
1、 業務簡介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 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 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及時辦理商標續展注冊能有效節約時間,重新申請商標的時間長,還可能面臨駁回、補證、遭異議等風險,而商標續展注冊只需要半年。此外,只有不中斷使用、知名度高的注冊商標才有資格認定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
2、 商標續展流程
一般商標續展周期4個月左右。
(1)申請階段
(2)審查階段
(3)公告階段
(4)核發證明
3、商標續展文件
營 業 執 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 復 印 件
申 請 書
委 托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