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省星火計劃
一、項目概況
圍繞培育壯大農村區域優勢特色產業和促進民生改善,重點支持“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先進成熟技術集成應用和產業化示范,提升我省現代農業發展水平
二、主要條件
省星火計劃項目分為科技富民強縣示范項目、城鎮化與村鎮建設示范項目、科技人員農村創業示范項目、農村科技創業組織培育示范項目、農村信息化示范項目、成果轉化載體建設示范項目等6類。
(一)科技富民強縣示范項目
1.申報項目涉及的產業應為當地具有縣域特色的涉農支柱產業,有較完整產業鏈,產值在當地經濟中占有較大份額,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響。
2.申報的項目必須圍繞該產業鏈的關鍵核心技術,開展技術的引進、轉化、示范和推廣,促進產業鏈的拓展延伸。
3.要求產學研聯合申報,申報項目須有高校、科研單位提供長期技術指導和新技術來源,依托的技術先進成熟,項目承擔單位應為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4.上傳《實施方案》作為申請書附件,《實施方案》內容參照國家科技富民強縣實施方案格式編寫。
5.目前尚有省級科技富民強縣在研項目的縣(市、區)暫不推薦。有國家科技富民強縣在研項目的,推薦的產業應與國家項目一致。
(二)城鎮化與村鎮建設科技示范項目
1.重點圍繞構建美麗鄉村的農村生態環境、資源有效利用等民生問題,開展生產生活綜合循環利用關鍵技術開發與示范,形成具有較大應用規模、輻射帶動作用強、效益顯著的規范化模式。
2.申報項目要有明確的技術來源和技術支撐單位。
(三)科技人員農村創業示范項目
1.重點支持對區域優勢特色產業鏈的培育、產品的開發有明顯帶動作用的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建設項目。
2.由省級科技特派員創業示范基地與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聯合申報,示范基地的依托單位為項目承擔單位,科技特派員為項目技術負責人。
3.每個科技特派員及示范基地限報1個項目,已聯合承擔省級以上科研項目的科技特派員及示范基地不再申報。優先支持尚未獲立項資助的科技特派員及示范基地申報的項目。
(四)農村科技創業組織培育示范項目
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在種業創新與產業化、設施農業標準化建設、農機與植保專業化服務、農產品規范化加工等方面的技術示范,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化、組織化水平。
(五)農村信息化示范項目
1.重點支持設區市依托12396平臺,開展的資源共享、便捷高效、專家與農民有效互動、農副產品流通等農村信息化綜合服務,以及物聯網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應用。
2.申報地區農村科技信息化工作基礎良好,承擔單位的技術開發和信息服務能力強,具備專門場所、專職人員和相配套的軟硬件條件,初步構建了信息服務團隊。
(六)成果轉化載體建設示范項目
1.重點圍繞現代農業示范區、行業技術中心、企業科技創新平臺等成果轉化載體建設,開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業成果及關鍵配套技術集成、中試和產業化示范,解決周邊地區支柱產業升級與產業鏈延伸的關鍵共性技術問題。
2.承擔單位必須具備良好的基礎條件設施、較強的科技開發和轉化能力,主要產品在該行業有明顯優勢。如為企業,應是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有長期穩定的科研單位、高等院校作為技術支撐;如為研究單位,應有較強轉化能力的企業作為合作單位。
三、好處
推薦貸款、提供信息服務及對部分項目給予少量科技三項費用撥款。
四、輔導流程